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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总部经济园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节税税收返还政策节税

作者:安经理 来源: 日期:2021/7/16 14:20:43 标签:个人独资企业

郑州总部经济园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节税税收返还政策节税,

详情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总部经济是伴随着商务园区、中心商务区的出现才被发现的一种经济模式。

总部经济一旦形成,就可以给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外溢效应,比如税收供应效应、产业聚集效应、产业关联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乘数效应、资本放大效应等明显的外溢效应。
发展总部经济的条件:
1、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企业、人才到该城市创业发展。是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条件。
2、有相应的配套服务资源,园区需提供注册地址及工商税务办理。
3、企业内部有条件实现不同组织的空间分离,能将部分业务分流出来驻入总部经济招商城市。
总部经济下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对入驻总部经济招商园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返还比例为地方留存的50%。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核定征收,事前核定,核定应税所得率10%,个税0.89%-2.1%,综合税负在3.19%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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