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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常见税收优惠自然人代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等方案

作者:安经理 来源: 日期:2021/7/2 9:19:35 标签:自然人代开

郑州常见税收优惠自然人代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等方案,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方案,核定征收后税率非常低 

方案一:自然人名义开票(适用于只需要普票的企业)
增值税: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1.5%
综合税率:1.54%
注:行业限制不大,建材、劳务、服务费均能办理。
方案二:个人独资企业(适用:缺少成本票、企业所得税过重的行业)
增值税: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9%(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企业利润然后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
附加税:0.06%
总税率:3.16%
可以开专票开普票,企业性质,年销售额500万以内;没有分红税;行业以现代服务行业为主(设计类、咨询服务类、工程项目管理类、房地产类、科技类、软件类、环保科技、信息技术类、互联网类、金融管理类、建筑类等等)
方案三:有限公司(适用增值税压力过重,考虑长期发展的企业)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50%予以企业扶持;
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50%予以企业扶持;
再生资源行业较为特殊,暂不考虑。
全程服务,法人不需要亲临园区。核名、工商、银行、税务、开票、代理、记账问题全部专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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