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自然人代开劳务费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劳务公司涉税风险,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目前建筑企业的劳务分包,主要是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每月按照工程量进行结算,由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票办理支付手续。劳务公司负责给农民工办理工资卡,企业通过农民工保证金户直接与农民工进行结算,以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根据国办发[2016]1号文规定,不通过劳务公司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属于“三流不一致”情况。因此,此种情况下,如果结算手续完整,并不存在涉税风险。 但实际执行中,部分内部承包人有通过劳务公司提取报酬的情形,存在增值税票虚开的风险。目前财务核算时劳务支付凭证后面只付劳务票,缺乏结算要件,如结算单、工资单、代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流水等都将成为核实的重点。如果结算要件出现问题,存在涉税风险。应对措施: 1.对劳务分包商进行梳理,根据分包商的资质、规模及其组织形式确定其纳税人身份,并调整和完善“合格劳务供方名录”。 2.制定劳务分包资质准入制度,要求通过招(议)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优先选用“合格劳务供方名录”中的核心型和紧密型劳务企业,并要求分包方提供工程承包或建筑劳务资质证明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证明文件(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统一所有劳务结算的形式及支付方式,避免存在特殊情况,将与劳务公司办理的结算单,工资表及支付的明细保存或者与劳务票一起附于凭证后面作为应对稽查的附件。对于关联方劳务公司的交易,要与其他劳务公司相同的处理方式及支付要件及凭证,避免关联方交易的稽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