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软件销售企业财务外包顶层架构设计财税合规,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软件销售行业税收负担重,应该怎样合理合规的节税避税呢?接下来,就据此来讲讲,软件销售行业的情况以及,合规节税的方法: 一、软件销售行业现状 软件销售行业通常会存在进项票欠缺的问题,所以会导致增值税税收负担重;此外,软件销售行业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税收压力大的问题。 当前的信息化时代,十分重视软件行业,不仅利于加快社会进程,还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当前软件销售行业税收压力大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增值税进项不够,所以增值税难以抵扣,导致增值税税收负担重; 二是无票支出多成本票欠缺,账面上的利润就会虚高,导致企业所得税也虚高的情况; 目前软件存在问题: 1.业务利润高,企业所得税税收高; 2.进项票欠缺,增值税税收高; 3.软件开发效率低; 二、软件行业税收问题的解决办法 软件行业的税收问题,总的来说,无非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这两个大税种。 1.增值税税收高——有限公司返税节税 软件销售行业增值税税收负担重,既可以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与现在的企业进行业务往来,给现有的软件销售企业开进项票,从而现有的企业有了足够的可抵扣票,增值税税收压力降低。 利润就是留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新设立的有限公司,该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纳税,是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高比例返还的。 2.企业所得税税收高——个人独资企业核定 所得税的解决建议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分包企业的利润,让所得税在园区内核定征收,可以定额核定也可以定率核定。 软件销售行业的成本票通常都不多,还是会存在有“无票支出”的情况,所以说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重在所难免。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进行解决。采用“业务分包”的方式,分包主体企业的利润,该部分利润是不需要对成本有要求的,就直接核定所得税税率0.5%-2.1%;增值税税率1%;附加税税率0.06%;综合税率0.5%-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