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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以前年度亏损是否可以抵扣?

作者:libing 来源: 日期:2021/8/2 15:02:38 标签:郑州个独企业核定征收 方式 企业节税筹划

河南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以前年度亏损是否可以抵扣?





李兵老师 156  1776  0660




不可以的。以前年度是核定征收,今年改为查证征收的,自实行查账征收年度起,企业的亏损可以在以后年度的利润中弥补,核定征收年度的亏损部的在查账征收年度的利润中弥补。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假如根据收入核定。


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二种,一种是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齐全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是所得税征收的两种方式,企业采用哪种征收方式,是由单位主管税务局核定的。


记账是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的。因此,不管单位采用哪种所得税征收方式,都要做账的。


对于查账征收方式的单位来说,使用收据、白条入账的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的。而核定征收方式不存在成本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因为它是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的。


自然人代征开 ,(材料票 费用票 施工费 安装费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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