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荐适合企业的税筹方案自然人代征开的个税核定降税节税 详情联系关经理 156 3880 9913 税筹方案不仅让企业省税、节税,还可以让企业税务更加合规合法。
自然人代征开是适合每个企业的,交纳的个税也不用担心与工资薪金的个税合并 自然人代征开的个税是根据个体经营所得核定1.5%的个税来交纳 只要自然人与企业签订的有合作协议,提供自然人的信息,就可以到税局做自然人代征开。 自然人代征开,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以下税款(不含免税项目): 1.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 2.附加税费:城建税,市区的,增值税额的7%,县城(镇)的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附加税费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通常,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代征开票据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票据的,税务机关以其代征开票据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