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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个人代开服务费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自然人代开优惠政策

作者:安经理 来源: 日期:2021/7/31 8:52:35 标签:自然人代开

郑州个人代开服务费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自然人代开优惠政策,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很简单,个人没有公司和其他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收到了相应的款项,同时支付公司要求这个收款的个人提供相应的票,公司以方便做成本入账。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同时自然人代开也分为两种方式:

一种是按照劳务报酬的形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超过4000元以后,按照20%及以上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为综合所得,与日常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着几项一起在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单就出劳务报酬的税率来说,个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比较高的,所以很多人不愿意代开代缴,进而支付企业没法获得相应的成本票。
二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方式核定征收:
首先个人经营所得税不同于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个人经营所得税不需要汇算清缴,但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直接核定税率为1.5%,同时个人还需要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完税凭证2.56%即可完税。
代开出来的票直接提供给支付企业入账即可,个人代开出来的一共有三张,F票联,记账联,和完税凭证。然后支付企业就可以直接公转私到代开人的个人账户了。
这里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是一样的,所以是完全不用担心会个人的工资薪金汇算到一起的。
目前自然人代开核定征收的方式,主要代开地是在山东,服务类型和商贸销售类型的都可以开,当地也是为了整合零散税源,吸纳外地的零散税收,全国各地的企业都可以去开,不需要注册企业,不要求代开人到场,不要求提供合同,但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要备份相关业务佐证资料。
比如网络作家,讲师,返聘教授的一些咨询费等是非常适用自然人代开的,个人所得税不高,作为支付款项的企业来说也能获得对应的成本费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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