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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降低所得税的两种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核定自然人代开政策

作者:安经理 来源: 日期:2021/9/9 14:07:38 标签:自然人代开
河南企业降低所得税的两种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核定自然人代开政策,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目前在地方总部经济园区可以设立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通过业务分包承接业务的方式,降低企业的综合税收。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既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减免政策,所得税还能核定征收,地方不要钱实地入驻,企业真实。
核定征收的方式有按照10%应税率核定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核定后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在0.5%-2.19%之间;还有按照固定税率核定的方式,如按照1.5%的固定税率核定征收所得税。
增值税征收率为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左右,加上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综合税率在2.56%左右即可完税,增值税还可以对外开专票,完税以后就可以自己公转私到投资人的个人账户,无需再缴纳股东分红个税,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就是个人经营所得税。
同样是在地方园区税收优惠地,申请个人代开可以按照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核定个人所得税1.5%,增值税1%,附加税0.06%左右,综合税率3%左右即可完税,然后正常的公转私,不需要代开人到场,不需要提供合同,自身备份即可,经验所得也不需要和个人工资薪金汇算清缴。
两种方式都可以加以利用,根据自身的情况综合考量,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重庆、河南等地区设立企业即可申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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