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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房建三级工程总承包转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新办

作者:chenyang 来源: 日期:2021/2/19 16:12:49 标签:

漯河房建三级工程总承包转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新办;

王经理:15617900952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目前,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陆续到期,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精神,现将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原则

  坚持严格许可标准与简化工作程序相结合,许可延期与日常安全业绩相结合,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审查管理资料与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延期工作顺利进行。

  二、延期对象

  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均须进行延期。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企业,不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此前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本次将不再延期。但上述企业的增项资质,属于应当领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按规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进行延期。

  三、延期分类

  根据企业在三年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状况,将企业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等级事故、被暂扣过许可证、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部门)通报的不良安全行为记录超过3次等三种情况的企业。

  第二类是除第一类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

  省建设厅对第一类企业全部进行检查,第二类企业抽查企业数量的30%,重点抽查三年内工程数量少、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差、没有安全文明工地或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业绩的企业。

  四、延期申请

  本通知下发后,开始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申请,企业应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

  企业应根据主项资质类别,分别向下列初审部门(单位)提出延期申请。

  省交通、水利、通讯、煤炭、地矿、电监办等专业部门受理其所管理企业(见附件3)的申请,各专业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查。

  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省建(集团)公司、省路桥集团公司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延期申请;其所属子公司(见附件3)向总公司提出申请,总公司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查。

  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查。

  五、延期资料

  (一)延期资料共包括14项,第一类企业整理规定的全部14项资料。第二类企业整理规定的1—10项资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附件1);

  2、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职文件;

  6、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汇总表(附件8);

  7、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三年内承建的已经竣工的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评价结论(附件9);

  8、三年有效期内竣工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10);

  9、三年内发生生产安全等级事故情况证明材料;

  10、三年内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目前在建的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11);

  12、在建工程项目参加意外伤害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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