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转让地基一级、二级,剥离转让不用担心债务问题 详情联系关经理 156 3880 9913 杭州转让地基一级,地基二级升一级 转让消防一级装饰一级 机电安装一级分立转让 以上专包资质可平移到现有的公司中 且不用担心原公司的债务问题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变更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一)任职条件 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只能担任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顾多项工程项目经理。 2.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一般担任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总监,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工程项目总监时,应当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 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项目。 (二)变更条件。项目中标单位(包括直接发包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总监),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确需变更项目经理(总监)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变更后,到项目管辖权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继任项目经理(总监)人选的执业资格等级、工程业绩等应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死亡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因长期重大疾病不能履行职责的(长期是指时间在3个月以上),辞职变更注册的; 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责令停止执业资格或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 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因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因不到岗履职、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 6.非因施工、监理单位原因,中标后超过合同开工日期120天不能开工,或开工后长期停工超过120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