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贸行业销售人员收入高个人代开市场推广费降低税负,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销售人员收入高,税负也高。销售人员如何降低税负呢? 销售人员的主要收入来自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可以算作以下三种收入中的任意一种,并且都完全合法。这三种收入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 根据《个税法》,个人所得共分为9种:销售的提成可以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经营所得。 这三种收入,我们分别讨论: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销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获得的收入。作为销售人员,需要按照3%-45%的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与销售人员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销售人员缴纳个税。很明显,对于收入偏高的销售来说,这种方式税负很高。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销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的情况下获得的收入。销售人员需要按照20%-40%的税率,来缴纳个税。 注意:薪资所得与劳务所得都属于综合所得,在缴纳个税时候需要汇算清缴。 (三)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则是销售人员与用人单位服务合同或者承揽合同的情况下,获得的收入。销售人员需要按照5%-35%的税率。 注意:我国《个税法》第6条第3款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经营所得不是以收入作为征税基数,而是以“纯利润”作为征税基数。比如个人经营所得是100万,成本是90万,如果是以经营所得缴税,只需要以10万作为征税基数;但如果是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那就要按照100万作为基数进行缴税。 如何认定是经营所得呢?一般通过这两点来确定:一是劳动者自带生产工具;二是自负盈亏。 作为销售,生产工具是他自己的电脑、手机,是销售自己的;收入则是根据销售额的不同而不同,属于标准的自负盈亏。因此,销售人员的收入是标准的经营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