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同业信息管理系统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金融理财 > 正文

郑州软件行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减少税收压力?

作者:123 来源: 日期:2021/3/22 9:01:23 标签:

软件行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减少税收压力:

张小禾 15938756267

1. 申请认定“双软”企业资格,获取“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五年经营期满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这样就可以获取更大的税收利益。
2. 利用研发费用资本化进行筹划;对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也允许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为10年,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在10年内享受过后。对于费用化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形成亏损可以享受5年。
3.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合理利用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减少税收压力。
其中最为简单方便的就是第四种方式,对于刚开始创业的企业来说再合适不过,税收园区的优惠政策适用于各种服务行业,解决企业缺乏进项、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压力大的问题。
企业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注册公司,不需要实体办公,不需要改变主体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注册地址,以低税率在园区纳税从而享受税收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在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来说,主体公司通过业务分包的方式放到个人独资企业上进行纳税,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按照国家五级累5%-35%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的个税在0.5-2.19,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综合税率在5%以下。
若是一家信息服务公司有500万营业额,成本在200万,那么按照查账征收需要加纳25%(500-200)*25%=75万,股东分红需要缴纳(300-75)*20%=45万,一共需要缴纳120万的税金。
这家服务公司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把500万的业务放到个人独资企业上进行纳税,则需要缴纳:
增值税:500/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分享到: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