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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委托代征自然人代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解决成本票问题

作者:安经理 来源: 日期:2021/3/6 13:54:32 标签:个人独资企业

河南委托代征自然人代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解决成本票问题,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无法取得成本票冲减所得税(个人与企业并非雇佣关系,无法列入员工薪资成本,无票就面临高企业所得税)或进项票抵扣增值税,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那么有那种方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

委托代征(自然人代开)
在有优惠的地方代开,个人所得税可按照经营所得核定1.5%缴纳,增值税按照1%征收,附加税0.06%,三税合一的税率仅为开票金额的2.56%。
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
高收入的个人可以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收款后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纳税时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大致为开票金额的0.5%-2.19%。增值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缴纳,3%或者1%。
个人经营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开票额/1.03(含税)*10%(应税所得率)*(5%-35%的累进制税率)-(0-65500的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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