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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合规节税方案盘点自然人代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降低企业税负

作者:安经理 来源: 日期:2021/10/21 15:55:49 标签:自然人代开

郑州合规节税方案盘点自然人代开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降低企业税负,

详情电话咨询:安经理150 3816 0832.

对于个人取得的居间费、咨询费、财务顾问费等大额费用也可以通过在税收优惠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形式直接取得收入,并在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前提下将综合税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自然人需缴纳的全部税费)控制在3.2%以下。

如由自然人先在税收优惠地设立税收优惠载体(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税收优惠载体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或自然人将目标公司股权平转给税收优惠载体后,由税收优惠载体再次溢价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则该自然人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后的综合税率可控制在6%-10%之间(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自然人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总部经济招商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的前提下,对入驻园区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园成立以来,推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政策。即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入驻到园区享受财政专项扶持政策。此项专项扶持政策主要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扶持。其中增值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50%。
总结:客观来说,在当前法律背景下,无论是财政奖励,还是核定征收,其实都是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内可自由调整适用的财税政策范畴,税务筹划应向前端延伸,需要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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